《柳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依申請公開是人民群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方式之一,2014年柳州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政務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柳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政務辦字〔2014〕3號)作為指導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明確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定義和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受理、審查、處理和答復各環節工作,對于保障公眾知情權,建設法治政府、服務政府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法律依據于2019年修訂并實施,對政府信息的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序進行了較大調整。2014年制定的《柳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政務辦字〔2014〕3號)已不能完全適應現行《條例》工作新要求,制度內容亟需修改,同時根據柳州市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第162號提案建議,市政管辦啟動《柳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政務辦字〔2014〕3號)修改工作。
為進一步推動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以滿足公眾的知情權為重點,以便民利民為制度建設的核心,以更有效的工作機制為保障,市政管辦研究梳理《柳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政務辦字〔2014〕3號)約20項待完善內容,經修訂后起草了《柳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工作制度》),于2020年8月11日至14日向全市64個部門征求了意見。其中,61個部門無意見,其中3個部門反饋意見,共計采納意見6條,部分采納3條,不采納1條;于8月18日至27日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眾征集意見,未收到意見反饋。在吸收采納基礎上多次修改完善形成現稿。9月17日,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回復:對《工作制度》無修改意見?!豆ぷ髦贫取穬热萆婕肮?、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屬于行政規范性文件。10月14日,《工作制度》經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務會審議并通過。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修訂后版本)。
三、主要內容
《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第二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第三條明確申請受理機構;第四條申請的提出;第五條申請時間的確定;第六條申請的補正;第七條第三方意見征求;第八條征求其他行政機關意見;第九條依申請公開的答復期限;第十條申請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第十一條答復;第十二條特別情形處理;第十三條區分處理;第十四條獲取方式和載體形式;第十五條自身信息的更正;第十六條便民服務;第十七條收費;第十八條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第十九條保障申請人權利;第二十條附則;第二十一條施行日期。
重新制定的《柳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共計21條,對申請提出、補正申請、征求意見等程序進行完善,明確了按照現行條例區分申請處理答復類型,刪除限制申請人“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申請門檻,修改答復期限,并重新擬制了依申請公開工作相關常用模板,更好地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做好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保障申請人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更好地促進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
一是以《條例》為導向?!豆ぷ髦贫取返谒臈l關于申請的提出和信息公開申請表模板中,取消申請門檻限制條件,刪除了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基于生產、生活和科研需要的相關規定;在第九條根據《條例》將申請辦理時限從15個工作日調整為20個工作日,并重新擬制柳州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流程圖。
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類型化?!豆ぷ髦贫取返谑粭l明確按照新《條例》區分了7種申請處理答復類型,并根據政府信息公開中常見情形,在第十二條梳理了5中特別情形處理及第十三條提出了區分處理的答復方法,以方便工作人員能在最短時間內“對號入座”,準確辦理。
三是增強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性。針對現階段申請答復文書要素完善、不規范的問題,在《工作制度》第十一條規定書面答復應包含編號、標題、申請人姓名、申請內容、明確結果、救濟途徑等8個完整要素,并提供告知書模板。